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、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》文件要求,布尔津县立足干部日常监督管理,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约谈提醒,结合年度考核、平时考核和干部考察等日常掌握情况,及时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,揪出苗头、指出倾向,谈话提醒由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谈话人,书面提醒的则直接向相关人员发送提醒函。据了解,自《实施细则》出台后,共对3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。
通过对领导干部提醒、函询和诫勉谈话工作的开展,实现了对领导干部关心爱护与监督管理并重,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,促进了干部监督管理的规范化,让提醒、函询、诫勉制度成为领导干部心中的‘戒尺’,有助于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、挺起来,全面激发干事创业的正能量,有效落实了从严管理干部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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