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尔津县紧紧落实“两个坚定不移”要求,抓基层、打基础,针对村集体经济底子薄、发展慢、不均衡等问题,加大投入、因势利导,着力打破村集体经济发展瓶颈,为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。
摸清家底,盘活资源促提升。县委结合大走访、大调研活动,深入5个乡镇逐村调研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,全面摸清了各村集体经济增收情况。针对县域内村集体经济东强西弱、动力不足、思路不清等问题,制定实施《布尔津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规划》,通过财政帮扶、强弱牵手、新旧混搭的方式,盘活各种资源,刺激村级组织主动找寻发展思路。乡镇党委每年向县委承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计划,建立发展项目库,明确责任、目标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底述职评议范围。也格孜托别乡划拨2500亩集体地给5个村,当年每个村平均实现增收5万元。选用政治素质好、懂经营、会管理的优秀人才、致富能手等加入村后备干部行列,增强村级组织适应市场能力。
示范引领,扶弱培优促发展。县委每年从项目库中抽取5个最急需发展、最有潜力、最薄弱的村,以“短、平、快”新项目与“老三样”传统项目相结合,安排100万资金进行专项帮扶。对具备条件的村,发展在区域范围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村集体经济,以点带面、辐射带动促进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。如托库木特村喀纳斯蜜瓜深加工项目,可带动周围3个村发展蜜瓜种植、水产养殖、庭院经济等项目,每年可实现人均增收3000元左右。对底子薄、资源匮乏的村,争取项目资金入股养殖合作社、购买门面房、种植苗圃等,探索走集约化、新型化发展道路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,形成由乡镇党委及时督,包村领导亲自抓、“访惠聚”工作组协助帮、村级组织亲自做的发展合力。
从严管控,能动发展创实效。成立专项督查小组,对全县61个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,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时间,责令限期纠错整改,乡镇及村将整改措施、整改效果及时予以上报。对资金管理使用较好的村,由督查组帮助其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台账,理顺资金管理使用制度,建立预防控制防范措施。为确保扶持资金安全有效运转,与村级组织签订《布尔津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协议书》,明确资金使用方式、监管责任,争取做到科学化使用、责任化认领、效益化创收。鼓励村集体围绕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,引进合作者入股合作社、村企联手合作等方式,通过资源开发、资产经营、技术共享等不同发展形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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